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824-88 UDC629,113.011.1:621-77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汽车传动轴的修理。修竣后的传动轴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其它汽车传动轴的修理可参照使用。
1技术要求
1.1传动轴轴管、花键齿、万向节叉和万向节十字轴均不得有裂纹,十字轴各轴颈表面不得有金属剥落,传动轴轴管表面不得有明显凹痕。
1.2传动轴轴管与轴管叉突肩及与花键轴突肩的配合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1.3传动轴修理后花键轴轴端到轴管叉轴承承孔轴线的距离(L),不得大于原设计尺寸,比原设计基本尺寸的缩短量不得大于10mm。
1.4轴管全长的径向全跳动公差应符合表l规定(对于轿车此径向全跳动公差应比表列值相应地减少0.2mm)。传动轴与中间支承轴承结合的圆柱面以及花键轴外表面的径向圆跳动公差为0.15mm。
表 1 mm
L |
≤600 |
>600-1000 |
>1000 |
径向全跳动公差 |
0.6 |
0.8 |
1.0 |
1.5万向节叉两轴承承孔公共轴线对传动轴轴线的垂直度公差:瓦盖式万向节为0.20mm;其它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mm
万向节叉两承孔外端面距离
|
≤75 |
>75-90 |
>90-105 |
>105 |
垂直度公差 |
0.10 |
0.20 |
0.25 |
0.30 |
1.6安装滑动叉后,应保证同一传动轴两端万向节叉轴承承孔轴线位于同一平面内,其位置度公差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1.7传动轴花键与滑动叉和突缘键槽的侧隙:轿车应不大于0.15mm,其它车型应不大于0.30mm,装配后应能滑动自如。
1.8万向节轴承与十字轴轴颈的最小配合间隙应符合原设计规定、最大间隙应符合表3规定。
表 3 mm
十字轴轴颈直径 |
≤18 |
>18-23 |
>23 |
允许最大间隙 |
符合原设计规定 |
0.10 |
0.14 |
- 9万向节轴承与万向节叉承孔为过渡配合,最大配合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
表 4 mm
原设计规定的最大间隙
|
≤0.008 |
>0.008-0.041 |
>0.041 |
允许最大间隙 |
0.010 |
0.050 |
0.080
|
1.10十字轴、万向节轴承及万向节叉装合后的轴向间隙:瓦盖式万向节为0.10-0.50mm;轿车为0-0.05mm;其它为0.02-0.25mm。
1.11传动轴装上万向节后,应进行动平衡试验。任一端的动不平衡量:轿车应不大于10g·cm;其它车型应不大于表5规定。在传动轴轴管两端上所焊的平衡片,每端不得多于三片。
表 5
传动轴轴管外径 mm |
≤58 |
58-80 |
>80 |
允许动不平衡量 g·cm |
30 |
50 |
100
|
1.12传动轴中间支承轴承与轴颈的配合为﹣0.020- ﹢0.020mm。
1.13传动轴突缘叉突肩与变速器端或驱动桥端突缘承孔的配合间隙为:0-0.18mm。
1.14传动轴应装备齐全可靠,防尘罩必须完好并用卡子紧固,两只卡子的锁扣应装在传动轴径向相对位置上。
2检验规则
传动轴修竣后,经检验1.7、1.11条合格后,签发合格证。
3其它
3.1本标准中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3.2传动轴进行防锈处理后,应放在通风、干燥处。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西安公路学院负责起草。 |